为加强统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统计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电子邮箱:rssrcc@stats.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电子邮箱:zhuanjisizcc@163.com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起草说明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4年5月28日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