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助调查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通知
根据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乡镇统计人员和辅助调查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通知》(教育函字[2015]5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统计干部培训重心下移,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要求,总队决定下半年在全系统开展辅助调查员岗位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辅助调查员。
二、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为《辅助调查员岗位基础知识》,包括辅助调查员的工作职责、统计法案例分析、基本调查方法等。
三、培训时间
2015年8月至10月。
四、培训方式
1.各市、县(区)国家调查队具体负责组织培训。
2.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注重效果的原则,可以分批集中,面授辅导;也可以分片负责,送学上门;还可以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3.培训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验收培训效果方式,总队不安排统一考核。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报总队人事教育处批准后实施。
2.认真履行培训教师责任,授课中根据辅调员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授课和座谈,力争收到良好实效。
3.总队将根据各单位培训方案,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培训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进入年终考核。
4.培训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总结。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刘增渭 电 话: 029-87292558 邮箱:9620810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