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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共治:解码统计诚信的千年基因与时代使命

发布时间:2026-05-22

■ 殷望 史永良

统计调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承载着“观察风俗、审视政教”的千年治理智慧。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和统计改革,需构建“德法共治”的治理新模式,在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法治精神的交融中巩固数据生命线。

一、诚信诚实:中华治理智慧的现代回响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价值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等思想,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儒家箴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历经两千五百年仍振聋发聩。商鞅“徙木立信”的法家实践智慧,共同构筑了中华文明独特的诚信体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正是传统治理智慧的现代转化。

儒家强调“君子信而后劳其民”,主张以诚信凝聚社会共识;法家则言“小信成则大信立”,注重制度约束。二者交融启示统计诚信建设既要传承“民无信不立”的道德自觉,亦需贯彻“法立则国治”的制度刚性。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必然要求。推动诚信建设,既要依靠道德的柔性力量,又要依靠制度的刚性保障。

二、数海求真:统计法治建设的实践创新

(一)德法共治的统计伦理

孔子“居之无倦,行之以忠”的教诲,对应统计人“为民调查”的初心,《礼记·中庸》里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将诚信视为自然法则与人伦准则的统一体。《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正是“法不废亲”原则的现代演绎。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阐明了新时代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为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以数据说话,用数据服务发展的统计调查部门,诚信诚实更是我们提高公信力的基础,作为统计调查工作者,诚信诚实更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和底线。当我们在住户调查工作中践行“脚上有泥,心中有数”的一线调查精神时,既延续着“每事必问”的实证传统,又贯彻着“崇法唯实”的工作原则。

(二)制度创新的治理智慧

《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指导文件,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治理体系。这恰似《韩非子·有度》所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统计法治建设需要制度刚性,新修改《统计法》的实施,《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的出台,更进一步彰显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决心。

诚信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法律要求,《统计法》为统计工作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和流程,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数据,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统计工作者必须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树立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底线思维,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敢于同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作斗争,捍卫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实事求是:贯穿古今的实践哲学

(一)求真精神的现代代表

儒家“知之为知之”的求真传统,与统计调查工作追求实事求是的原则一脉相承。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思想,在统计人“脚沾泥土”的调查中焕发新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行动上求实,就要知实情、出实招、谋实效,坚持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把“实”的要求一以贯之落实好。诚信诚实是我们的职业道德,是我们统计工作者对待本职工作的首要态度,实事求是则是诚信诚实这一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要求下对待具体工作的直接表现。作为统计工作者我们要以本次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为契机,筑牢“求实”精神,守牢工作生命线。

(二)实效导向的治理升级

韩非子“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的主张,强调制度设计与执行实效的统一。当前统计系统推行的《国家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恰是“循名责实”思想在统计现代化改革中的创新应用。

住户调查工作是基层调查队系统最主要的民生调查工作之一,遵从“全流程质量管理”,我们就要切实摸清每一个调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切实掌握每户家庭成员情况,就业结构情况,收支变动情况,切实做到知实情、出实招、谋实效,真实准确反映居民生活状况。不光是住户调查工作,我们要在劳动力调查、涉企调查等各项民生调查工作中严格落实方法制度要求,落实质量管控要求,切实采准采实源头数据,切实做到“循名而责实”。

儒法交融的治理智慧,正是破解统计造假难题、筑牢数据生命线的根本遵循。统计调查干部要自觉把诚信诚实,实事求是作为党性原则来坚守,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在任何时候都要秉持诚信诚实,实事求是的精神,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意识,认真履行“为民调查 崇法唯实”的职责使命,以高质量统计调查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做好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