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期间陕西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分析
“十三五”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一、“十三五”以来陕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特征
“十三五”以来,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7395元,增长到2019年的24666元,增长了41.8%,年平均增长9.1%,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6420元,增长到2019年的36098元,增长了36.6%,年均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8689元,增长到2019年12326元,增长了41.9%,年均增长9.1%。
(一)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增长转向中高速
2015-2019年期间,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突破17000元、18000元、20000元、22000元、24000元大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7年突破3万元大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于2017年突破万元大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其增速相对于“十二五”期间的两位数增长明显放缓,收入增长转向中高速,且处于相对平稳的趋势,这基本符合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整体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见图1)。
图1 2010-2019年陕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二)城乡收入比逐年缩小,收入绝对差距逐年拉大
“十三五”以来,陕西统筹区域、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平均快于城镇居民约1个百分点,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5年的3.04:1缩小到了2019年的2.93:1,但由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基数差距较大,收入绝对差距还在继续扩大,由2015年的17731元扩大到2019年23772元(见图2)。
图2 2015-2019年陕西城乡收入差距情况
(三)收入增速快于全国,但与全国绝对差距逐年扩大
“十三五”以来,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1%,略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9.1%,略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但与全国收入水平的绝对差距在逐年扩大,由2015年4571元扩大到2019年6067元,其中城镇差距由4775元扩大至6261元,农村由2733元扩大至3695元(见表1)。
表1 “十三五”以来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
单位:元 |
||||||
指标 年份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
全国 |
陕西 |
绝对差距 |
全国 |
陕西 |
绝对差距 |
|
2015年 |
31195 |
26420 |
4775 |
11422 |
8689 |
2733 |
2016年 |
33616 |
28440 |
5176 |
12363 |
9396 |
2967 |
2017年 |
36396 |
30810 |
5586 |
13432 |
10265 |
3167 |
2018年 |
39251 |
33319 |
5932 |
14617 |
11213 |
3404 |
2019年 |
42359 |
36098 |
6261 |
16021 |
12326 |
3695 |
(四)增收渠道拓宽,收入结构趋于优化
“十三五”以来,陕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不断发力,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调,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健全,全体居民工资性收入累计增长39.6%,年均增速8.7%,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51.9%,是拉动居民增收最主要动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壮大,人均经营净收入累计增长28.6%,年均增长6.5%。人居环境日益改善,住房租赁价格不断提高,投资渠道多元化,房租、红利等收入成为拉动居民增收新动力,四年来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累计增速23.6%,年均增速5.4%。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城乡低保、社保、离退休金等逐年提高,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政策兜底能力增强,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四年累计增速达60.3%,年均增速达12.5%,是拉动居民增收的第二大动力(见表2)。
表2 “十三五”以来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19年 |
贡献率(%) |
累计增速(%) |
年均增速(%) |
可支配收入 |
17395 |
24666 |
100.0 |
41.8 |
9.1 |
一、工资性收入 |
9536 |
13309 |
51.9 |
39.6 |
8.7 |
二、经营净收入 |
2531 |
3256 |
10.0 |
28.6 |
6.5 |
三、财产净收入 |
1194 |
1476 |
3.9 |
23.6 |
5.4 |
四、转移净收入 |
4134 |
6625 |
34.2 |
60.3 |
12.5 |
(五)区域发展更加协调,陕南关中陕北差距逐年缩小
“十三五”以来,陕西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对陕南贫困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财政资金持续倾斜,陕南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得到快速提升,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的年均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关中、陕北的收入差距逐年缩小(见表3)。
表3 2017年以来陕西省各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情况
各市 |
2017年绝对值(元) |
2019年绝对值(元) |
累计增速(%) |
年均增速(%) |
陕西省 |
20635 |
24666 |
19.5 |
9.3 |
西安市 |
28897 |
34064 |
17.9 |
8.6 |
铜川市 |
20096 |
23897 |
18.9 |
9.0 |
宝鸡市 |
19395 |
23151 |
19.4 |
9.3 |
咸阳市 |
19110 |
22831 |
19.5 |
9.3 |
渭南市 |
17428 |
20906 |
20.0 |
9.5 |
延安市 |
20514 |
24450 |
19.2 |
9.2 |
汉中市 |
17181 |
20583 |
19.8 |
9.5 |
榆林市 |
20338 |
24213 |
19.1 |
9.1 |
安康市 |
14474 |
17346 |
19.8 |
9.5 |
商洛市 |
13221 |
15933 |
20.5 |
9.8 |
杨凌区 |
23496 |
27864 |
18.6 |
8.9 |
二、“十三五”以来陕西城乡居民消费变化情况
“十三五”以来,陕西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增加,消费水平稳步提高,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全省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5年的13087元增长到2019年的17465元,增长了33.5%,年均增长7.5%。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5年的18464元增长到2019年的23514元,增长了27.4%,年均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5年的7901元增长到2019年的10935元,2018年首次突破万元大关,累计增长了38.4%,年均增长8.5%。伴随着消费支出的增长,居民消费观念更新,对生活质量要求提高,消费水平不断提升。
(一)生存性消费支出比重下降
随着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居民日常生活消费中用于解决“吃穿”的生存性消费在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2019年陕西城镇和农村居民的食品烟酒和衣着支出占比分别比2015年下降1.2和2.8个百分点(见表4、表5)。
表4 “十三五”以来陕西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衣着消费变化情况
项目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生活消费支出(元) |
18464 |
19369 |
20388 |
21966 |
23514 |
食品烟酒(元) |
5146 |
5422 |
5799 |
5929 |
6376 |
衣着(元) |
1500 |
1542 |
1627 |
1728 |
1816 |
食品烟酒、衣着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 |
36.0 |
36.0 |
36.4 |
34.9 |
34.8 |
表5 “十三五”以来陕西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衣着消费变化情况
项目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生活消费支出(元) |
7901 |
8568 |
9306 |
10071 |
10935 |
食品烟酒(元) |
2199 |
2307 |
2417 |
2577 |
2832 |
衣着(元) |
496 |
511 |
531 |
526 |
592 |
食品烟酒、衣着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 |
34.1 |
32.9 |
31.7 |
30.8 |
31.3 |
(二)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持续增长
随着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提升,消费需求层次逐步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教育、精神文化的享受,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持续增长。2019年,陕西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较2015年累计增长37.9%,年均增长8.4%,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较2015年累计增长33.8%,年均增长7.5%。
(三)医疗保健消费较快增长
随着居民保健、养生意识的增强,居民用于保健器具、保健用品、营养食品、休闲健身等方面的消费支出明显增加。2015-2019年陕西省城乡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年均分别增长9.1%和9.6%(见表6)。
表6 “十三五”以来陕西城乡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变化情况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19年 |
累计增速(%) |
年均增速(%) |
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支出 |
1784 |
2528 |
41.7 |
9.1 |
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支出 |
959 |
1383 |
44.2 |
9.6 |
(四)消费水平提升,耐用品拥有量不断提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耐用消费品开始向高档化方向发展,彩电、冰箱、洗衣机等传统耐用品需求已出现相对饱和,大屏幕高清晰液晶彩电、微波炉、洗碗机、健身器材等已成为城乡居民的消费热点。从传统家用电器看,2019年,全体居民每百户拥有冰箱、电视、空调分别达到91.8台、104.7台、84.4台,其中:冰箱、空调分别比2015年增加12台和26.8台。从出行交通工具看,全体居民每百户汽车拥有量从2015年的15.8辆增加到2019年的28.8辆;从反映现代生活的新兴耐用品看,2019年,全体居民每百户拥有洗碗机、计算机、中高档乐器、健身器材分别为0.9台、37.3台、3.7架、3.9台,其中洗碗机、中高档乐器、健身器材比2015年分别增长1.1倍、1.1倍、1.5倍,表明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在提高。
三、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增长的制约因素
(一)经济下行、疫情冲击影响居民收支增长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结构调整阵痛释放,经济下行压力增大。2020年又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对陕西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今年前三季度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同比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4%,增速较去年同期分别降低 3.8和3.5个百分点。疫情主要导致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大幅减少、农村居民外出务工受阻。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22.4%,上半年下降6.1%,直到前三季度增速才由负转正,增长2.4%;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4.6%,上半年下降0.4%,直到前三季度增速才由负转正,增长4.0%。
同时,消费支出方面主要以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为主,交通、餐饮、教育文化娱乐等与外出相关的消费出现断崖式下降。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居民消费逐步回暖,但疫情带来的不安全感仍在延续,短期内居民消费仍难以摆脱疫情影响,尤其是与休闲娱乐相关的消费。2020年前三季度陕西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447元,同比下降3.3%,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11.5个百分点;其中,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和交通通信支出同比分别下降31.3%和2.5%。
(二)惠民政策拉动居民增收力度减弱,增收动能亟待加强
陕西城乡居民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两项收入对政策性增资依赖性较高。当前居民养老金标准虽逐年上调,但上调幅度有所趋缓,各项补贴标准也趋于稳定,居民增收的政策性效应趋于弱化。随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持续出台惠民政策难度较大,在已有政策标准没有较大提升的情况下,难以支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张,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
(三)城乡收入差距制约居民消费水平整体提升
收入直接决定居民购买力的高低,城乡之间较大的收入差距制约着整体居民消费需求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十三五”以来,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减,但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值差距仍再扩大,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值差距由2015年的17731元扩大为2019年的23772元,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绝对值差距也由2015年的10563元扩大为2019年的12579元,城乡消费水平差距明显。
四、促进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持续增长的几点建议
(一)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为居民持续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经济稳定增长是居民持续增收的坚实基础。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如何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要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条主线贯穿始终,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为居民持续增收提供良好基础。
(二)完善民生保障,多渠道拓宽居民增收渠道
发展社会经济同时,出台和实施更多惠民举措,以增加民生福祉为根本落脚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于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努力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二是打造更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在基本养老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养老和扶幼助难机制体制,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社保保障力度。三是拓宽投资渠道,强化金融市场风险引导,加强对投资理财渠道监管和规范,使群众有能力有信心利用理财增加财产性收入。四是要加强对房价和物价宏观调控,防止价格过快增长透支居民消费能力;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和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防止高物价缩减居民实际增收水平。
(三)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加快补齐制约农村发展的“短板”,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互联互通,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牵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农民承包地等土地资源,以发展产业来带动各类农村资源,推动农村更快发展,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逐步改善消费环境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对疫情情况及时、准确公开,帮助居民了解疫情状况,减轻居民对消费环境的担忧,提升居民消费安全感。二是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等民众关注领域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产品质量。重点加强对生鲜、冻品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三是顺应线上消费新趋势,优化和协调商品源头供应、仓储、配送各个环节,提高配送效率,保证商品质量,提高线上消费体验度,稳定居民线上消费行为。
(五)继续推进消费供给侧改革。
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推进消费供给侧改革。加快提档升级实物消费,提升居民吃穿用的消费品质;提质扩容服务消费,发展壮大旅游消费,创新提升文化消费;培育新兴消费热点,挖掘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