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40元,较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
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
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5.8%(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增速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67元,同比增长5.0%,增速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09元,同比增长6.6%,增速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
二、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521元,同比增加322元,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5%;人均经营净收入1013元,同比增加62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2%;人均财产净收入617元,同比增加26元,增长4.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人均转移净收入2789元,同比增加137元,增长5.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1%。
三、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6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28,较上年同期缩小0.04。
四、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稳定增长
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76元,同比增长4.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39元,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983元,增长6.4%。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稳定增长。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2956元,增长1.9%。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为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