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91元,较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
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5.6%(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增速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81元,同比增长4.8%,增速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95元,同比增长6.0%,增速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
二、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638元,同比增加804元,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0%;人均经营净收入3163元,同比增加172元,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7%;人均财产净收入1756元,同比增加55元,增长3.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5%;人均转移净收入7533元,同比增加407元,增长5.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8%。
三、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2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60:1,较上年同期缩小0.03。
四、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稳定增长
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73元,同比增长4.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107元,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874元,增长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