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04元,同比增长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30元,同比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3%。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9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68:1,较上年同期缩小0.05。
分结构看,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
上半年,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60元,同比减少70元,下降0.7%。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82元,同比减少522元,下降4.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66元,同比增加367元,增长5.6%。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2.其他说明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