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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主要职能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厅级单位,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统计调查任务。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品价格调查,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畜禽产量、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调查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和个体户生产经营、民意调查、农民工监测等专项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问题等方面信息;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受国家统计局委托管理下属各级调查队;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国家统计调查机构总编制700名,其中,调查总队机构编制101名,设18个职能处室:垂直管理10个市国家调查队(西安为副厅级机构,其余为正处级机构),41个县(区)国家调查队(西咸新区、杨凌、长安、临潼、雁塔、鄠邑为正处级机构,其余为正科级机构)。聘请辅助调查员2000多人,调查网络分布陕西各地。